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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防城港随车吊出租]吊车出租作业的安全要求修改和限制

2024-05-11

 

防城港吊车出租作业的安全要求

1防城港吊车出租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。防城港吊车出租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《吊车出租安全作业证》。《防城港吊车出租安全作业证》格式见附录。

2防城港吊车出租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,应编制吊车出租施工方案。吊物虽不足40吨重,但形状复杂、刚度小、长径比大、精密贵重,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,也应编制吊车出租施工方案。吊车出租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,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
3各种防城港吊车出租作业前,应预先防城港在吊车出租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,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。

4防城港吊车出租作业中,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,室外作业遇到大雪、暴雨、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,应停止作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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